佛法的道理是層層深入的
由因果>>而因緣>>而緣起
因果
1. 果必由因 : 任何事、物的發生,都必有其因由,絕非憑空而生,或是蒼天的捉弄。
2. 自作自受 : 幸與不幸、福報與災禍,喜樂、憂苦,都是自己所造之善、惡業力,因緣成熟而現起。 他人和外物都只是其中的配角,藉由顯現爾。
3. 因必生果 : 存在的業力,必然要感果的, 若不感果,必然是造了其他業力混和其間,或者別造其他強有力的業因,使此所造之因應感之果,暫時不得生起。明白了正確的業力說,就知道善惡終有報,就不會由於一時的挫折而灰心,知道有播種就必然會有收穫,即使我們現在不是很如意,通過努力播種、創造、改善因緣條件,必然會得到相應的收穫。
因緣
4. 眾緣和合方起 : 「因果法則講的是因緣和合,不是單一的因,成立單一的果。」 一件事件的發生,絕不是只有一個原因。 然而迷昧的我們,卻都將不好的結果,歸罪於一個原因、一個人身上。「都是你」可能佔有30%的決定性,但其他尚有各種占10%、5%、甚至1%的其他因素,缺其一都是因緣的不具足而無法生起 ;甚至,「都是你」可能只是那只有1%而卻是那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。人們通常只看到「都是你」,忽略了其他的因緣而引起彼此的不諒解。夫妻的爭吵、夥伴的失和、同事的埋怨、人事間的紛爭,很多都是因為沒有看清眾緣和合的事實,而將所有罪過都推給「都是你」承擔,因而引發「都是你」的不滿而發生。如果大家能夠認清眾緣和合的真相,也許就能夠多出那麼一點的體諒了。
緣起
5. 緣起業果的延續 : 因緣生果,果復為因,因果相續而無終, 除非證得勝果、解脫輪迴,誰也逃不脫這因果相生的鎖鍊。
6. 無常無我的因果觀 : 佛法講的因果是流動(非常)的、組織(非我)的、和合的,一直在無常的遷流變化,沒有主體性,並非只是一般種豆生豆的觀念;從緣起的角度觀察,萬法彼此是相依相緣的,是組織型態的遷流變化的,亦即是充滿了無限可能的變化,沒有固定的、不變的任何一法。
7. 輪迴與解脫 : 即使為善積福,甚至修煉成仙而生天,亦在六道之中,不脫輪迴;唯有了悟緣起、證得性空的聖者,才得解脫這生死輪迴的枷鎖。
8. 三世的深義:一般的認識,三世是指前生、今生與來生;更深一層的說,當下之前(過去)、當下(現在)、當下之後(未來),即是三世。過去的已經過去,而未來又還沒到,活著的當下就是生命 ! 生命只有當下,修行只是修當下 ! 故佛法重視當下的發心,能在活著的每一個當下的因緣中為善去惡、廣結善緣,則未來即已開始轉變,亦即所謂──福雖未至,禍已遠離。
佛門講「業感緣起」,生命中的福報與災禍,是由自己所造之善、惡業因緣成熟而現起。吾人行為的或善或惡,既不是神意的規定,亦不是宿命的安排,更不是機運如此,而是由自己內心的選擇。所以福報絕不是上帝所賜予你的恩寵;災禍也絕不是上帝所降給你的懲罰──這些都是你無法掌握且不明所以的無稽之談。福報與災禍就是你所做過的善與惡業;每個行為,無論是善是惡,不是活動過去就沒有了,而是必然會產生結果的,──所謂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、時候未到;自作自受、因果不爽,因緣會遇、果報自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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